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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color=ff0000>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共产党员学习培训制度</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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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共产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2006-10-13 08:58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共产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抓好党员的学习培训,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湖南城市学院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组织

党员的理论学习,主要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由党总支、支部负责同志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总支、支部要根据上级的精神,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具体、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要求明确、学习效果明显。党员要根据党总支、支部学习要求,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

二、学习内容

重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当前要特别注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同时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抓好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三、学习方式

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动全校学习;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教职工、学生党员的学习;以党日活动和生活会集中学习为主,结合个人业余学习;把培训和学习结合起来,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四、学习时间

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除每五年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集中学习培训一次外(2-3个月),在校学习时间按每年不少于10天的要求集中学习;科级党员干部每三年至少参加学校党校的学习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拟提拔干部学习时间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五款执行;此外,每单周二下午为党员政治学习时间,每月保证二次。

五、学习要求

1、学习要有学习计划,有出勤记录和学习记录。

2、突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学期定期交流学习体会12次。

3、抓好典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学习。

4、每年党员及支部分别写出学习小结,并将其材料整理归档。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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