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上级组织部和院党委的指示,制定并实施组织部(党校)工作计划。
二、负责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三大建设(包括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管理、调配、民主测评、奖惩等);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
三、负责各总支、直属支部的组织建设(包括换届选举、评先评优,指导检查组织民主生活等),指导各总支、直属支部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四、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纪检、统战、学生工作、人事、外事和群众团体等有关事宜;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办好党校,充分发挥党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作用。
七、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
八、做好信访、接待、接转组织关系、统计等其它日常工作。
九、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