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3、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4、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分会等群众组织。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抓好党对本单位统战对象及知识分子的工作。
5、系党总支部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调动、出国、晋升、奖惩、职称评聘、毕业生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6、规划本总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协助院党校负责本单位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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